各位参考人员:
根据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拟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党规党纪政纪知识任职资格考试的通知》(广组函[2015]37号)的安排,定于2016年1月14日至15日在市委党校举行拟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党规党纪政纪知识任职资格考试。现将参考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
市委党校(协兴园区新校区)综合楼一楼“心理测试室”。
二、考试时间
2016年1月14日—15日,每天进行4场考试。请参考人员按照《2016年1月拟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党规党纪政纪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参考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表》(见附件)的要求,按时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携本人身份证入场考试。
(二)参考人员须在开考前20分钟入考场,并将身份证放在座位左上角,以便查对。开考后参考人员迟到15分钟,不准进入考场,并作缺考处理。
(三)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
(四)考试正式开始后,参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独立答卷。考试期间,除电脑发生故障外,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作解释或提示;参考人员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或座位。
(五)参考人员必须独立答卷,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抄袭或为他人抄袭提供方便,或要求他人为其抄袭提供方便。考试作弊者,成绩以零分计,并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六)考试开始30分钟后,参考人员方可交卷;考试终场时间一到,参考人员应立即停止答卷,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附件:《2016年1月拟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党规党纪政纪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参考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表》
中共广安市纪委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