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要闻

惩防一体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发表时间:2014-03-24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黄昌明做客“廉洁四川”网站与网友在线交流

“到2017年,具有四川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将不断完善,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将更加有效。”3月21日,四川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黄昌明做客“廉洁在线”演播间,向广大网友介绍四川惩防体系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情况。

去年12月,中央印发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对2013—2017年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今年1月,省委制定公布了我省的《实施办法》,提出了我省今后五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黄昌明介绍,《实施办法》有六项重点工作:一是建立述责述廉制度。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省直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本部门的派驻纪检机构述责述廉。二是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查处当事人,又追究责任人。三是巩固正风肃纪成果,建立改进作风长效机制,让优良的作风固化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四是开展新任职领导干部、案发地区领导干部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五是制定出台指导意见,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变被动惩处为主动防治,变单一措施预防为系统化防治。六是每年对省直部门、公共行业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做得好不好,让群众来评判。

黄昌明还就网友关注的如何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等问题作了详细解答。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室副厅级主任李清、省纪委监察厅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副厅级主任肖克强,围绕积极预防战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执法监督等问题与网友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