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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口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夯实“两个责任”

发表时间:2017-04-25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明确化、具体化,溪口镇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一是责任主体“全面化”。为保证“两个责任”落实无死角,党政主要负责人、党政班子其他成员、中层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共签订了责任清单39份,对凡是存在廉政风险的干部实行了全覆盖。
二是责任内容“个性化”。结合自身岗位实际,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重点突出“落实领导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加强教育监管、保持清正廉洁”方面,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重点突出“落实分管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强化日常监管、保持廉洁自律”方面,中层干部重点突出严守“六大纪律”、加强日常监管、保持廉洁自律等方面,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突出遵守纪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三资”管理、落实村务公开、执行村组“零接待”纪律要求、严防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量体裁衣,个性化拟定责任内容,量化考核内容,并明确工作要求。
三是责任落实“明晰化”。在签订责任清单的同时,主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内容,同步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既交任务又讲规矩,把责任清单当作“军令状”来落实,件件喊醒,明晰责任。(溪口镇龙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