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华蓥市公安局党委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本局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八必谈”工作,构建公安特色“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新常态。截止目前,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00余人次,教育提醒36人次,诫勉谈话4人次。
一、领导重视,全面推动谈话提醒工作。局党委始终把谈话提醒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公安工作和队伍现状实际,明确谈话重点、内容、方式方法和谈话要求,规范谈话提醒程序,在“小”字上做文章,在“常”字上下功夫,在“改”字上求实效。一是强化部署。年初,在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专门对队伍谈话制度进行了部署,要求定期分析民警队伍现状,准确把握民警思想动态,查找队伍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严格开展“八必谈”工作,及时对当事民警进行谈心谈话,提醒诫勉,疏导教育。同时对少数列为重点帮教的民警逐月、逐季度做好教育疏通、引导、转化工作,并制定帮教工作档案按时登记分析。切实把“八必谈”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要真谈、实谈,切忌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二是强化责任。“八必谈”工作的主体为全局所有民警、职工、辅警。各单位派驻纪检监察员对本单位民警、职工、辅警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局纪委负责对各单位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局党委书记负责对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话提醒。三是明确内容。延伸管理触角,切实将预防关口前移。严格实施“八必谈”措施,即民警有违纪苗头时必谈,民警被确定为重点帮教对象后按期必谈,群众来信来访投诉时必谈,民警行为反常、情绪低落时必谈,民警工作有过失时必谈,民警受到组织处分、通报批评后必谈,民警家庭有矛盾时必谈,党员民警骨干带头作用发挥不好时必谈。同时针对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轻微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及时指出问题,明确整改方向。
二、程序规范,构建谈话提醒工作新常态。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各个方面,全面开展“八必谈”工作。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于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始终,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新常态;一是明确谈话对象。提升谈话对象的针对性,对工作、作风、生活等方面有反映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被投诉举报、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或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牢骚怪话多、自我要求不严的、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的、各类考核排名靠后等几类人员作为重点提醒谈话对象。二是明确谈话方式。将“八必谈”谈话提醒方式细化为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谈话函询等四种类型,针对不同的人员,采取不同的谈话提醒方式。廉政谈话主要针对提拔或交流的干部、新录用、晋升警衔等人员,提醒谈话主要针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民警,诫勉谈话主要针对违纪情节轻微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人员,谈话函询主要针对反映问题笼统、难以查证核实,而又必须本人作出承诺的民警。三是明确工作要求。开展“八必谈”谈话提醒坚持实事求是、准确把握和因人施策的原则,使用恰当的类型和方式,做到“抓小”不“放大”。谈话提醒中必须明确告知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相关纪律规定以及违反后的处理情况、被谈话人应注意的事项或者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三、注重效果,提升谈话提醒的有效性。“八必谈”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问题,及早解决问题。通过强化结果运用和延伸廉政教育等方式,不断提升谈话提醒的有效性。一是强化结果运用。为了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促进“一岗双责”,市局党委明确规定,“八必谈”谈话提醒情况作为评价使用和考核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被约谈后仍顶风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视违纪情节从重处理;对于应该及时进行“八必谈”提醒谈话而没有及时谈话提醒,导致民警发生违法违纪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二是拓展延伸廉政教育形式。“八必谈”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提升了广大民警遵守纪律规矩的自觉性。市局在认真做好“八必谈”工作正面教育的同时,注重加强对廉政教育的延伸,不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工作。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和现身说法的方式强化对民警的教育,增强感性认识。通过正反典型教育。让民警在思想上产生共鸣,促使在其工作、生活等方面更加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断树立廉洁从警、严格自律、服务人民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