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先后出台了《华蓥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华蓥市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了扶贫资金、整合资金使用管理的制度保障。
二是加强扶贫资金监督检查。联合扶移、审计、农业等部门开展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市13个乡镇(街道)2014-2017年度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拉网”式的监督检查,检查涉及25个贫困村、78个非贫困村(社区),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点对点下发整改通知,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安全、高效。
三是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通过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精简报账资料等有力措施,及时将扶贫资金拨付到位,减少资金滞留时间。对滞留在账户上超过两年以上或无法实施的项目资金,由财政按相关规定收回后统筹安排到其他脱贫攻坚项目。督促乡镇加快扶贫资金使用进度,发挥资金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