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华蓥市致力于建立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了扶贫政策、项目落实到位,资金使用高效安全。
一是监督检查常态化。市监察局、财政局每年开展一次以上的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把对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贯穿于项目实施、资金兑现的全过程,建立事前审核,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的监督机制;同时在年度财政监督、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中,均要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即突出了监督重点、又扩大了监督面,确保了监督检查无“死角”。截至目前,我市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中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以及骗取、套取等违纪违规现象。
二是公告公示制度化、格式化。一方面建立了从资金分配、项目实施、资金兑现到户全过程的公告公示制度;另一方面,要求公告公示内容必须包含资金来源、投资规模、资金用途、受益对象、补助标准、补助环节及项目开工完工时间等,有效提高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透明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是处理处罚零容忍。对扶贫资金违纪违规问题实行零容忍,把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并视情况暂停、追回或者扣减财政拨款;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整改落实不力的,一律严格追责或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四是规范管理建机制。在全面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查找制度漏洞的基础上,积极促进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出台了《华蓥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华蓥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韩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