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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民政局纪检组对各乡镇(街道)进一步检查指导村(居)务公开工作

发表时间:2015-09-23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华蓥市民政局纪检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的方式,重点检查乡镇(街道)在村(居)务公开中是否按照《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和《广安市乡镇公开工作问责办法》中明确规定的内容进行公开公示。
在检查指导中要求乡镇(街道)村(居)务公开工作中明确公开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的范围、程序、标准和结果;农村低保、“五保”确定的对象、缘由、程序、资金发放标准及变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条件、程序、标准及结果;上级援助资金等村级各项收入和支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的缘由、方式、程序及结果;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等综合直补的对象、方式、标准、时间及结果;“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项目、范围、标准及实施,以及便民路、山坪塘等村基本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的经费筹集方案、建设承包方案及项目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等情况以及村财务收支明细情况。
目前,检查组认真按照华蓥市村(居)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已与相关乡镇分管领导和村(社区)干部进行了交流,提出了整改要求,全市村(居)务公开工作正在认真开展之中。
 
                                            (俞茂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