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警示教育、严明党的纪律,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华蓥市史志办违规发放降温费、取暖费问题。2014年10月至2016年8月市史志办违规发放降温费、取暖费5笔,共计2200元,其中,市史志办原主任陈克艰违规发放1700元,市史志办主任李中友违规发放500元。2018年7月,陈克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9月,李中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款项已追缴。
天池镇王家坝村主任卢大春违规领取补助问题。2014年至2016年,在未经村民会议讨论的情况下,卢大春在王家坝村领取误工补助、身兼数职补助、会议补助等共计62060元。2018年10月,卢大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规领取的补助,已责成天池镇党委政府按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