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警示教育,严明党的纪律,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古桥街道新民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昌阳、原村主任周代贵,原村文书周大伍违规发放工作经费问题。2013年10月至2014年11月,华蓥市启动西环线征地工作,拨付给新民村村委会工作经费和奖励金共计42394.7元。2014年12月,经新民村村支两委口头研究决定,以征地工作经费的名义发给李昌阳7980元、周代贵7980元、周大伍(非党员)7280元,共计23240元。2018年8月,李昌阳、周代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3人违规领取的工作经费已追缴。
明月镇竹河村党支部书记吕兴英违规操办生日宴问题。2017年12月,吕兴英申请为其夫游思亮操办六十岁生日宴,拟办桌数30桌。2018年1月4日,吕兴英为其夫操办宴席50桌,收受8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400元。2018年8月,吕兴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