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文德就下一步正风肃纪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徐文德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省纪委、广安市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强力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思想认识不深、作风问题屡禁不止、主体责任意识不足、工作合力不够等问题。为进一步明确工作举措,深化正风肃纪工作,他要求:一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化思想认识,深刻把握正风肃纪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把推进作风建设作为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前提,以正风肃纪的实效取信于民,提高群众满意度。二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在窗口作风整治、乡镇工作机关化、村级财务管理、民生项目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开展正风肃纪“回头看”工作,认真总结正风肃纪开展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针对薄弱环节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把正风肃纪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把查处和通报曝光“四风”问题典型案件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推动作风建设持续深入;抓好工作结合,各单位要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正风肃纪工作结合起来,以正风肃纪的实际工作成效检验专题教育成果。三要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务必要承担起牵头揽总的职责,做到正风肃纪工作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监督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要做到人人有责、个个担责,发现问题要严肃追责。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要加强对各单位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突出工作实效。各协办单位要积极主动作为,及时向牵头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不断提升协办任务落实的质量和水平。四要进一步严格监督检查。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职,经常开展监督检查,在工作中敢于发现问题、勇于纠正问题、善于解决问题,通过强力监督检查整改一批、查处一批、通报一批、追责一批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真正促进正风肃纪常态化。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做到抓早抓小,强化对干部日常监督,对干部存在的“四风”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和线索,要及时进行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成违纪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