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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蓉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发表时间:2016-06-24

    双河街道杜家坪村支部副书记在1997年广华大道征地拆迁时,不是本批次的拆迁户,却利用职务之便按当时优惠拆迁户的单价7500元/个半价购买了2个门市用地,共缴费15560.1元(其中560.1元为土地管理费),超交的4000元款项为道路实施配套费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有。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