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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栋全、王大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表时间:2015-05-23

日前,禄市镇纪委对该镇六水沟村村支部书记石栋全、村主任王大财进行了党纪立案检查。经查,石栋全、王大财二人利用职务之便私分村级补助款,截留村改厕补助,构成职务侵占、违反财经纪律错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上述二人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