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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昌兵、段纯合受到党纪处分

发表时间:2015-04-22

 日前,明月镇纪委对该镇白鹤咀村党支部书记贺昌兵,永兴镇纪委对该镇马架坪村一组组长段纯合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贺昌兵在帮村民上户过程中收受他人现金,构成受贿违纪;段纯合通过冒领方式,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构成贪污违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417日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贺昌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段纯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