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华蓥市纪委
华蓥市监察委员会
首页
信息公开
领导班子
机构设置
工作程序
纪律审查
巡察工作
工作报告
监督曝光
其他
综合要闻
工作动态
作风建设
纪律审查
监督执纪
预防腐败
队伍建设
系统治理
人民阅卷
廉洁教育
警钟长鸣
勤廉风采
家风家规
投诉举报
参阅资料
法规制度
工作资料
纪法课堂
新闻资讯
公示公告
新闻头条
图片新闻
巡察工作
回音壁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纪律审查
郭强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表时间:2015-04-07
2013
年9月,交通局公路养护段郭强明知是毒品而与他人共同贩卖。2014年8月6日,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广法刑初字第19号判决:郭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000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2015年1月22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郭强开除党籍处分。
上一篇:
彭清光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下一篇:
马建雄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