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十一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向被巡察乡镇党委原任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会(贺婉莹 摄)
“巡察发现的这些问题发生于你在高兴镇任职期间,请认真对照,结合现任岗位,举一反三,……”近日,华蓥市委召开十一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向被巡察乡镇党委原任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会。
近年来,华蓥市委建立了巡察整改“双反馈”机制,除了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全部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外,还按照任职时间节点将相应问题梳理出来,通报给问题发生时任单位“一把手”,督促其落实连带整改责任,积极协助原单位开展整改工作。同时,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原任“一把手”认真梳理排查在新的单位是否出现类似问题,通过落实责任、建章立制、严格管理,促进作风转变和工作提升,着力从源头上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该项机制建立以来,华蓥市委巡察机构已将135个问题反馈给市委办、市人大办、高兴镇等19个被巡察单位的原主要负责人,截至目前,整改完成108个,整改完成率达到80%,督促被巡察单位及被巡察单位时任主要领导所在单位建立完善《华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谈心谈话工作制度》等制度机制13个。
此外,华蓥市还在抓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方面积极探索,着力在全市范围内打造1—2个乡镇(街道)巡察整改示范点,促进以点带面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根据整改成效,选取被巡察单位在领导小组会上进行正反典型发言,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
“华蓥市委巡察办将围绕巡察整改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报告机制进一步探索,做实整改‘后半篇文章’。”华蓥市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罗汉 贺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