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委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聚焦重点工作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利剑”直插基层末梢。
强化政治意识,以上率下强担当
把巡察工作作为“书记工程”,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一是当好“指挥员”。及时调整完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制度,为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工作全覆盖提供制度支撑。将巡察工作列入市委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市委常委会统筹谋划,先后召开17次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巡视巡察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巡察工作重点任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坚持“点人点事”制度,及时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每轮巡察都直接点出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置意见。二是选好“战斗员”。坚持把巡察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重要平台,充实配备高素质巡察干部18名;建立健全市委巡察工作人才库、专家库、组长库,按照“硬抽人、抽硬人”要求保证巡察组工作需要,探索实施新提拔科级干部参与巡察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巡察“熔炉”作用。三是做好“服务员”。足额预算巡察工作经费,坚决从财物方面给予巡察工作全力支持,投入400万元对新调剂的巡察机构办公场所进行维修;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新建视频会议系统,开通纪检监察专网,按要求配齐专用电脑,为巡察工作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坚守政治定位,深巡细察悬利剑
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实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有机统一。一是稳步推进常规巡察。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扣“三个聚焦”细化监督内容,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充分调研市情社情民情,制定出台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巡察计划,对标对表任期全覆盖任务,合理安排巡察目标、巡察轮次、巡察内容、巡察方式。针对每轮巡察对象特点,精心调配巡察干部,量身定制巡前培训,切实提升精准发现问题能力。十届市委共开展14轮巡察,巡察党组织72个,发现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1271个,移送问题线索105件,立案20件,党纪政务处分20人,组织处理27人,追回资金450余万元。二是深入开展专项巡察。发挥专项巡察专门化、专业化、小队伍优势,针对性部署开展专项巡察。聚焦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实施、疫情防控等市委阶段性重点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矿产资源、安置房(公租房)等重点领域,累计组织开展5轮专项巡察,发现问题420余个,移交线索52条,追责问责22人,有效保障了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切实解决了部分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探索创新延伸巡察。坚持“党组织建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不断创新村级巡察方式方法。探索建立共性清单、个性清单和动态清单“三张清单”,创新制定听、谈、访、评、查“五步工作法”,实现对村级党组织精准画像,切实解决了村级党组织巡什么、怎么巡等问题。对涉农资金多、资源丰富、矛盾纠纷突出和村务管理薄弱的村(社区)党组织开展直接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确保巡到实处,察出真情,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压实政治责任,动真碰硬抓整改
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持续发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健全责任体系。构建完善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原任单位“一把手”连带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的“五责协同”机制。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同步抄送分管县级领导,督促推动分管领域问题整改。探索将巡察发现问题同步反馈给时任原单位“一把手”协助整改,提醒防范同类问题在其新任职单位重生、变异。二是从严督导评估。落实巡察整改报告“五方会审”机制,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审核把关。建立整改过程督导机制,整合纪检、组织、巡察力量,采取座谈交流、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全覆盖开展日常检查和“回访督查”。建立整改成效量化评估机制,“一般”等次给予约谈处理并限期督促整改,“较差”等次依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作出问责处理。针对巡察整改不力的问题,共发出问题整改建议书14份,约谈党组织负责人26人次。三是强化源头治理。通过全市巡察工作会议、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点名道姓通报被巡察党组织或党员干部在履职尽责、作风建设、选人用人、工程项目监管、执行财经纪律方面等问题77个,组织9名整改工作后进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作大会检讨发言。注重“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督促被巡察单位结合巡察反馈问题,聚焦重点岗、重点事和关键环节,全面系统梳理排查,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梳理市级层面易发多发共性问题,督促市级部门及时开展专项治理,全市各级各部门共编制完善风险防控清单66个,建立健全制度机制18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