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华蓥市委巡察办通过查看台账对巡察整改成效进行量化评估。伍灿玲 摄
“你单位制定的整改方案中针对未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够等问题未提出可操作、可量化的整改落实措施。”“你单位虽建立了相关制度,但贯彻执行不够,存在边改边犯的现象。”近期,华蓥市委巡察办将通过走访调查发现的问题点对点反馈给被巡察单位。
据悉,为有效解决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力、问题整改不彻底、建章立制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华蓥市委制定出台了《华蓥市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考核办法(试行)》。明确由该市委巡察办牵头,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组、市财政局等单位参与,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看台账、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巡察整改成效进行量化评估。
今年1月,华蓥市委成立3个评估组,对十届市委第十二至十三轮巡察、政府采购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为期10天的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
实践中,评估组将被巡察党组织具体整改什么、怎么改、改到什么程度等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制定《整改成效量化评估表》,重点围绕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巡察整改成效、满意度测评、综合测评、加分项等6项一级指标和18项二级指标进行评估,让评估工作一目了然、便于操作。
评估结果怎么用?华蓥市将评估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档次,对评为“一般”的,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对评为“较差”的,按照相关规定追责问责。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同步抄送组织人事部门,充分发挥评估综合效果。
截至目前,华蓥市已完成38个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发出问题整改建议书14份,督促解决具体问题24个,约谈党组织负责人27人次,督促制定完善《关于建立村级事务运行监督管理机制》等制度189余个。
“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重在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及时查漏补缺、补齐短板,防止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该市委巡察办负责人刘文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量化评估工作机制,强化成果运用,真正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罗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