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四川省华蓥市纪委监委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9月3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10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5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28
第五部分 附表…………………………………………………………………3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市纪检监察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7.在中共广安市纪委广安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市管企业和市属学校、医院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委和中共广安市纪委广安市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关于履责情况
(1)狠抓政治监督。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告知卡、温馨提示函、短信等方式及时提示提醒县级领导逗硬履责,发出提示函54份。
(2)抓细日常监督。一是针对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工作存在的问题,先后预警约谈市交通局等单位相关责任人34人次;二是有序推动省、广安市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扎实开展75个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目前已整改72个,对因历史遗留问原因暂未整改的3个问题,积极研究对策,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取得群众认同;三是严把选人用人关,累计审查回复拟提拔重用、职级晋升党员干部330人次。
(3)抓实作风监督。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查处“微腐败”问题67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移送司法1人,组织处理7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1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6人,并全部予以曝光。
(4)坚决遏制信访增量。2019年,全市共接受信访举报79件,同比下降53.3%(最新82,件,51%)。其中,中省下转件32件,同比下降43.9%。信访总量在广安市六区县最少、下降幅度最大。
(5)强化审查调查。对照《区市县(园区)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考核计分标准》,在审查调查工作9项主要考核项目中,除“初核及谈话函询率”“人均要案数”“人均查处率”还存在一定差距外,其余6项均已完成。在7项辅助考核项目中,除“立案审查纪检监察干部”项目外,其余6项均全部完成。
(6)严把案件质量。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基本要求,实现案件审理政治效果和纪法效果的有机统一,对证据不足或者达不到要求的案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退回审查调查或者补充审查调查。今年以来,审理案件114件,同比增长11.7%,审结1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9人,同比增长9.3%。
(7)加强宣传教育。抓关键少数,分层分级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各单位“一把手”、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及领导干部家属开展警示教育4场约300人次;拍摄廉政教育专题片2部;先后深入25个村社区开展“纪律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