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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观音溪镇凤真院村主任祝合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发表时间:2020-01-02

日前,华蓥市纪委对观音溪镇凤真院村主任祝合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祝合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及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

祝合书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应予严肃处理。鉴于其在共同违纪中承担次要责任,所起作用相对较小,同时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2019年12月17日华蓥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祝合书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半);收缴其违纪所得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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